11月17日,宣威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昆明铁路中院、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在格宜法庭审理了一起涉林违法行为公益诉讼案件,格宜法庭部分人员,格宜镇环保站、林业站相关负责人以及14个行政村党总支书记(主任)、相关工作人员共40余人旁听了庭审。
宣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称,2022年5月,被告人夏某某,擅自砍伐位于启文村委会内独脚山的灌木林,经林业工程师现场鉴定,此次砍伐的林木为国家级公益林,被砍伐林木面积达1868平方米。
庭审现场,被告人夏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对砍伐灌木林的事实及证据均无异议,并表示愿意按照相关要求承担30000余元对损坏的公益林地进行恢复。
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案件给现场旁听人员进行了普法宣传,讲述了非法乱砍乱伐的犯罪构成,需要承担的刑事、民事法律后果以及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本案的审理,也是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的一次生动实践,将法律知识送到百姓家门口,既为保护生态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也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方”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通讯员: 赵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