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宣威市人民检察院聚焦“三农”领域的公益损害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助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全力护航新时代“三农”工作。
聚焦生态环境保护 助推乡村生态建设
深入开展“公益诉讼服务保障乡村振兴”专项监督活动,从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入手服务乡村振兴战略。针对农村生活垃圾乱丢乱放问题制发关于规范生活垃圾处理方面的诉前检察建议,助力清洁乡村建设。全面推动“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落到实处,开展跨区域协作,与会泽县人民检察院联合签署《关于建立牛栏江流域保护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助推河湖治理法治化。积极推进“林长+检察长”机制的深化落实,守护乡村美丽家园。今年3月,在“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联合巡查中发现部分乡镇林地、道路旁存在倾倒堆积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情形,严重影响了农村人居环境,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经调查取证后,组织召开公益诉讼磋商听证会,邀请相关单位代表、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参会,督促依法履职,及时清理现场倾倒堆积的垃圾,刷新乡村“颜值”。
聚焦林地耕地保护 助推乡村绿色发展
认真落实“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的法律监督职责,坚持以“修复生态”“保护公益”为出发点,着力推进环境保护及生态修复工作,助力乡村生态优先、绿色发展。2023年以来,围绕非法占用林地、农用地等问题,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立案办理8件,通过组织庭审观摩、现场听证等方式提高公众对非法占用林地、农用地行为的认识和警惕,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保护有限的土地资源。对某厂非法占用林地、毁林采石破坏森林资源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追究其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侵权责任,承担补植复绿的生态修复民事责任。在审理期间检察机关多次与该厂沟通,积极进行释法说理,最终达成调解,由该厂委托第三方按照方案要求对林地受损区域进行修复,目前被毁坏区域已进行覆土、复绿,通过相关部门的阶段验收。
聚焦食药安全保护 助推乡村平安建设
深化落实最高检、省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食品安全“民生工程”,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多种形式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真正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截止到今年5月,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23件,向法院提起诉讼13件。针对乡镇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存在证照不全、超范围经营、场所脏乱等食品安全隐患,依法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保障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针对农贸市场、路边饭馆、畜禽养殖场、定点屠宰企业、土特产销售门店等区域开展法治宣传,不断强化个案办理的辐射作用,以检察履职推动营造共同守护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风尚。
聚焦饮用水源地保护 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围绕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目标,积极推进农村饮用水保护工作,联合生态环境保护分局、水利局等部门重点对全市26个农村集中饮用水水源地的卫生安全、设施设备、保护措施等进行现场调查,发现部分一级饮用水源地范围存在垃圾堆积、违法进行畜禽养殖等问题。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7件,涉及7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督促相关行政单位和属地乡镇履行监管职责,推动农村居民生活饮用水安全隐患排除,切实保护农村居民用水安全。同时,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各项管理规定,让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政策和环保知识家喻户晓,使保护水源观念深入人心,变成行动。
下一步,宣威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以最高检部署的“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指导,聚焦民生热点、难点问题,高质效办好涉民生案件,为全面服务乡村振兴贡献检察力量。
通讯员:苏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