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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市:持续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
发布人员:耿媛香
发布时间:2023-12-22 15:56:50
来源:宣威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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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宣威市坚守“危房不住人、危房不经营”底线,统筹谋划、高位推动,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全面推进”的原则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



高位推动强部署。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宣威市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7位有关副市长任副组长、20家市直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百日攻坚行动;分别从市纪委监委、市委办督查室、市政府办督查室及成员单位抽调54名干部组建9个市级督导检查组,同步成立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宣威市建筑设计院、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等12家单位36名专家组成的技术专家组,负责督促、检查、指导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多措并举抓落实。建立会议联席制度。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牵头20家市直成员单位,百日攻坚期间一周一联席会议,之后一月一联席会议,研究、协调、解决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进一步强化统筹调度和部门联动,确保排查整治各项工作落细落实。健全督查指导机制。按照市级督导检查分组及人员安排,形成业主自查、乡镇核查、市级认定、督导组抽查等多层面核查格局。督导组对各乡(镇、街道)排查整治情况实施督导检查,提供技术支撑,进行业务指导;检查组对每个工作环节开展集中督查检查,并负责最终验收和签字确认。实行责任包保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督导检查包保单位的排查整治工作。自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各包保组均开展了多轮督导指导,进行了方案解读、技术培训、实地指导等工作,有力地推动了排查整治工作。建立日质检、周通报、月调度制度。动态掌握各乡(镇、街道)工作推进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并督促基层立行立改。对工作进展缓慢、排查不实、上报数据质量不高的乡(镇、街道)予以通报提醒。



齐抓共管强监管。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做好自用房、职能范围和行业领域内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监督指导工作,严把审批关。对照国家和省、曲靖市的自建房建设标准,严格落实用地、规划、建设、经营等各环节监管责任,严格监管房屋审批手续,从源头加强房屋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按照“属地负责、分级管理、分类处置”的原则,坚持产权人为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产权人和使用人安全责任;强化日常检查,建立房屋安全管理员制度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健全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加强对重点区域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严格改扩建和装饰装修管理,经营性自建房改建、扩建,依法办理规划、建设等审批手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违规加层加盖等行为;各乡(镇、街道)加强宣传引导,将自建房安全建设和使用有关规定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内容,对违法建设和其他危害安全的行为及时劝阻,深入开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居民房屋安全意识,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使广大群众积极支持专项整治工作。


下一步,宣威市将加强统筹协调,“属地+行业主管部门”双交办共同推进,牢固树立防范在先、警惕在前的安全意识,加大隐患房屋整治力度,继续健全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保障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为宣威市以奋进新征程推动新跨越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通讯员:阚绍凯 张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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